气派科技(688216.SH)今日收报25.00元,跌幅3.47%。
昨晚,气派科技发布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万元,符合科创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第三代半导体及硅功率器件先进封测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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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决定启动发行程序,并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0627.00万股,梁大钟直接持有公司5115.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13%,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梁大钟、白瑛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58.31%,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万元(含本数),即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梁大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梁大钟、白瑛夫妇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021年6月23日,气派科技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265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4.82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杨锦雄、孙翊斌。
气派科技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94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38亿元,较原拟募资少1.48亿元。气派科技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资4.86亿元,分别用于“高密度大矩阵小型化先进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扩产项目”、“研发中心(扩建)建设项目”。
气派科技的发行费用为5554.28万元,其中华创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3605.62万元。
气派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气派科技实现营业收入5.40亿元,同比下滑3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6.03万元,同比下滑14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430.00万元,同比下滑158.7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03.36万元,同比下滑133.44%。
气派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一季度,气派科技实现营业收入9592.74万元,同比下滑2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3.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77.1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6.37万元,同比下滑1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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